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专业领域
刑事法规
律师会见
取保候审
无罪辩护
罪轻辩护
二审改判
经济犯罪
职务犯罪
诈骗犯罪
北京看守所
联系我们
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专业领域
刑事法规
律师会见
取保候审
无罪辩护
罪轻辩护
二审改判
北京看守所
联系我们
成功案例
返回首页
首页
>
成功案例
> 详情
刘某被控抢劫、故意杀人未判死刑判无期
浏览次数:次
武警某部战士
刘某某、宋某某被控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一案,董红卫博士担任刘某某辩护人,未判死刑,获轻判无期徒刑。
本案被告人系武警某部战士,因持枪抢劫他人财物、故意杀害两人,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事检察院起诉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事法庭,本人担任刘某某的辩护人,最终武警军事法庭对刘某某没有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
案号:(2010)武法刑初字第1号。
业务领域
律师会见
取保候审
不予起诉
无罪辩护
缓刑判决
罪轻辩护
二审改判
死刑复核
暴力犯罪
职务犯罪
经济犯罪
侵犯财产犯罪
涉黑毒品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扰乱公共秩序犯罪
涉黄犯罪
刑事风险防控
北京看守所
业务领域
律师会见
取保候审
不予起诉
无罪辩护
缓刑判决
罪轻辩护
二审改判
死刑复核
暴力犯罪
职务犯罪
经济犯罪
侵犯财产犯罪
涉黑毒品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扰乱公共秩序犯罪
涉黄犯罪
刑事风险防控
北京看守所
关于我们
|
专业领域
|
联系我们
|
返回首页
版权所有: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1810室
技术支持:
弘扬共创
18813130328
微信号:18813130328